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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仲裁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2 11:53:06 人浏览

导读:

工伤仲裁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属个人申请的应提交个人书写的工伤认定申请书等等。

  一、工伤仲裁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工伤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由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

  2.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属个人申请的应提交个人书写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工伤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仲裁时效是一年。就工伤赔偿和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工伤争议产生时开始计算。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三、劳动仲裁程序多长时间才结案

  1.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但实际从准备相应证据材料到得到裁决书,时间渊源不止45天,所以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者,可以提前收集证据材料。

  2.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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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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