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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哪里和哪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21 15:49:41 人浏览

导读: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

  一、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哪里和哪里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二、定金订金哪个可以退

  如果给付定金或者订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可以退还,订金应当返还;如果给付一方按约定履行合同,定金与订金均可退还。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定金罚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定金罚则的主要内容有:

  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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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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