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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03 17:58:41 人浏览

导读:

工伤认定不成功的处理办法是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或者个人现行垫付,认定之后可以由工伤保险支付。

  一、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成功的处理办法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条款如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工伤医疗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认定后工资如何发放

  工伤认定后的工资支付是: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间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本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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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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