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与程序有哪些要求
导读: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程序:
1.提出申请
2.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6.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律快车提醒您,物业合同并不需要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的,业委会可以委托代表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本文介绍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需要经过审批以及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诉讼地位等内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与改选均需要经过房地产管理局登记,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有自己的组织章
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整理发布了七类纠纷疑点的审理意见,标志着上海法院系统在审理关于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类案件中,对存在争议的若干法律关系(事件)有了定论。1、业主、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
准确的角色定位积极的相互配合――如何与业主委员会形成融洽关系随笔文/汪浩波谌羲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敏感关系,一直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难点问题所在。作为物
谁做户主没有区别。户主即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权利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发言权、表决权、利益
老住宅楼楼层未经审批擅自加层犯法。申请人应书面向房管局提交加层申请,附送房屋地形图、建筑图、建房(加层)计划批准书、资金来源证明、房屋检测和抗震设防报告等资料;
入住新房用的是临时电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维权。临时用电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所需,其不符合交易目的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事先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业主应自车位交付之日起交纳车位管理费,期间物业公司在该车位上私自停放其他人员车辆的,业主可对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