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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与程序有哪些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9 02:31:49 人浏览

导读: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有以下几点,第一点是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第二点是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首先是提出申请;然后成立筹备小猪,筹备小组展开筹备工作;最后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核准批复。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与程序有哪些要求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程序:

  1.提出申请

  2.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6.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有哪些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委员会要全体业主签字吗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律快车提醒您,物业合同并不需要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的,业委会可以委托代表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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