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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如何取得工程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18 11:32:49 人浏览

导读: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获取工程款的方式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验收合格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

  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如何取得工程款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取得工程款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验收合格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黑恶势力,利用欺诈或者胁迫手段承包工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发包人与承包人故意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息,以建筑施工合同转移资金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以建筑施工合同为名,实际进行利益输送,进行行贿受贿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修建涉及公共利益工程中双方故意降低质量标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相关一方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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