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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能提出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7 11:06:04 人浏览

导读:

提出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劳动者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的如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退休金人员,或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办理退休手续所涉及的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等争议的。

  一、什么情况能提出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

  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

  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

  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7.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能否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劳动仲裁都管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仲裁会管下列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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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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