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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做多久可以出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02 10:35:30 人浏览

导读:

伤情鉴定做多久可以出来?伤情鉴定周期因案而异,本文揭秘等待期限与流程,伤残鉴定所需材料等内容,跟随法律快车小助手,揭开法律知识的面纱。

  一、伤情鉴定做多久可以出来

  伤情鉴定的时间长度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

  对于可以立即进行的伤情鉴定,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如果伤情复杂,不适合立即鉴定,那么鉴定机构应在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文书。

  对于那些影响组织或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到难以立即进行鉴定的情况,需要等待伤情稳定之后才能及时进行鉴定,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出具鉴定文书。

  二、伤情鉴定申请流程

  伤情鉴定流程包括多个步骤。

  1.当事人需要在伤害事件发生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会提出鉴定需求。

  2.伤者持委托书前往医门诊,进行必要的检查,并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

  3.检查确诊后,就是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的过程。

  4.公安局的法医会出具伤情鉴定书,并由公安机关领取后通知伤者。

  5.伤者在接到伤情告知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伤情鉴定复议,这一复议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通常情况下只能复议一次。

  三、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

  1.入院和出院记录;

  2.出院小结;

  3.病历本;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光片;

  6.CT和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这些材料有助于法医更准确地评估伤情,并出具公正的鉴定结果。

  有其他关于伤情鉴定的疑问吗?法律快车期待您的咨询,为您解答每一个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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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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