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代理合同知识 > 无权代理签合同的后果

无权代理签合同的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11 08:49:10 人浏览

导读:

无权代理签合同的后果是使得代理人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在于主要体现在概念不同、构成要件不同,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一般情况下,表见代理的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法律约束力。

  一、无权代理签合同的后果

  无权代理签合同的后果如下:

  1.因被代理人的追认而产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有追认权,通过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可使无权代理行为中所欠缺的代理权得到补足,转化为有权代理,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我国《民法典》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2.因被代理人的拒绝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在无权代理未获被代理人追认时,无权代理人应对第三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第三人明知代理人属于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的,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要与无权代理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二、无权代理的认定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权代理的认定条件如下:

  1.代理人欠缺代理权。即代理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或在代理权消灭后而为代理行为。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合同已成立。

  3.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行为。这是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相对人在被代理人未予追认前撤回其订立合同之意思表示时,因该合同确定地不发生效力,无权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4.相对人须为善意。即不知无权代理人欠缺代理权。

无权代理签合同

  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

  2.狭义无权代理立足于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3.法律后果不同。狭义无权代理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追认而确定有效,被代理人的拒绝而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法律依据:根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