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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

更新时间: 2019-03-28 16:43:3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不是绝对无效的合同,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法》第48条第一款规定,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未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权代理行为人须承担后果;《合同法》第48条第二款又规定了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即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本合同,相对人如属善意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撤销合同。

因此,通常情况下,无权代理人对外签订的合同不发生效力,但是以下两种情况下,无权代理人对外签订的合同发生效力:第一,被代理人进行追认。第二,合同的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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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实践律师
主办律师
王实践律师

陕西-西安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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