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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仓储合同的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03 15:25:38 人浏览

导读:

签订仓储合同的流程是存货方提出委托储存保管的计划、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书面的合同等。签订仓储合同的内容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仓储物的基本状况、仓储物的损耗标准等。

  一、签订仓储合同的流程

  签订仓储合同的流程包括的内容为大宗货物的储存,先由存货方提出委托储存保管的计划,仓管方根据自己的仓储能量,与存货方共同协商,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零星货物的储存,可以根据有关仓储规定签订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签订仓储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

  1.管人和存货人名称或姓名、住所;

  2.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件数及标记;

  3.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

  4.入库、出库手续;

  5.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6.储存场所及保管方法;

  7.储存的时间;

  8.仓储费的支付;

  9.货物的包装要求;

  10.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公司的名称;

  11.合同或存单签发人、签发地和签发日期;

  12.违约责任

  1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4.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二、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

  1.平等的原则。

  2.等价有偿的原则。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仓储合同的特征

  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它具有保管合同的基本特征,同时仓储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征:

  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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