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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届满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03 13:49:55 人浏览

导读:

承诺期限届满的意思是指完成承诺的有效期间已经届满,承诺作出时间应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合同条款承诺书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承诺的对象、承诺的内容等。

  一、承诺期限届满是什么意思

  承诺期限届满的意思是指完成承诺的有效期间已经届满。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所谓“有效期间”,一般是指:

  1.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均为有效期间;

  2.要约未定有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在合理的时间(包括信件、电报往返时间和当事人考虑所必须的时间)。

  二、合同条款承诺书怎么写

  合同条款承诺书的写法如下:

  1.标题写明承诺的事项;

  2.注明承诺的对象;

  3.承诺的具体内容;

  4.承诺人的姓名以及写承诺书的年月日;

  5.当事人认为应当注明的其他内容。

  依法成立的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三、承诺迟到还能成立合同吗

  承诺迟到不一定还能成立合同,承诺迟到能否成立合同,关键在于承诺发出的时间。具体如下: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因此该情形下,合同不成立。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的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因此该情形下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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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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