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不同表现包括二者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内容明确程度不同以及针对的对象不同。要约无效的情况主要包括要约被依法撤销、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主要在于性质不同、目的不同等。要约的成立条件是要约属于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内容需要完整等。要约可以进行撤销,除非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要约和邀约的区别包括两者的法律性质不一样、目的不一样和法律效力不一样等。要约有效成立的条件包括要约的意图需要是订立合同;要约的内容需要明确;需要送达受要约人
阐述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目的不同、包含的内容不同以及面对的人数不同。要约面向特定的人,要约邀请则是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要约在要约生效之前是可以撤回的。
要约在要约生效之前可以撤回。如果撤回要约造成了损失的,撤回要约的一方就需要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撤回要约没有造成损失的,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单方允诺和要约的区别两者面对的对象不一样,意思表示不一样,以及其他的不同。单方允诺的法律责任是当事人一旦作出允诺的意思表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约束。
单方允诺与要约的区别是两者面对的对象不同,意思表示不同,生效后的作用不同,以及其他的不同。单方允诺的特征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
要约的生效时间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承诺则是通知到达对方那里时会生效。要约和承诺生效的条件是不同的,要约的生效条件是要表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项要约有效成立的要件主要是包括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内容要具体、应当送达到受要约人等等。另外需要注意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两者的目的和面对的人数等等是不同
民事合同中是没有规定滞纳金的,一般是指规定了违约金、定金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民事合同的订立原则是包括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以及其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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