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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5 10:03:31 人浏览

导读: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以公益目的企业或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提供担保的、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提供担保的、主合同变更等情况下的担保合同无效。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是: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即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5.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6.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7.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8.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担保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

  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是约定优先,法律快车提醒,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担保合同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提供担保不需要债务人同意。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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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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