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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2-24 08:22:03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协商处理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女方原则、有利生活原则等,离婚房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有法院判决。

  一、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原则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原则:首先是自愿原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无过错原则等进行分割。但是房子属于无法分割的财产,所以由一方获得,并按实际价值给与另一方补偿。

  二、离婚房产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方式:

  1.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2.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

  3.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属于登记人的,对另一方由产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

  4.婚前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离婚房屋析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房屋析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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