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 结婚证 > 离婚后在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在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1 16:26:29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在领结婚证需要的手续是办理登记的男女需持有登记所需的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处提出登记申请,再经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对符合办理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离婚后在领结婚证需要的手续是办理登记的男女需持有登记所需的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处提出登记申请,再经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对符合办理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一、离婚后在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在领结婚证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法律快车提醒,对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现在结婚证在哪里领

  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领结婚证需要带离婚证吗

  领结婚证一般不需要带离婚证的,但离过婚的人不拿离婚证是不可以结婚的,需要离婚证作为单身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