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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在哪领,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1 19:59:35 人浏览

导读:

情侣感情到了水到渠成的地步,就会考虑谈婚论嫁了,如果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避免去了之后因为忘记带证件而白跑一趟。那么结婚证在哪领,需要什么资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情侣感情到了水到渠成的地步,就会考虑谈婚论嫁了,如果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避免去了之后因为忘记带证件而白跑一趟。那么结婚证在哪领,需要什么资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结婚证在哪领,需要什么资料

  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到某一方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区或县民政局即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如果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向民政局申请补办。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结婚证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2、申请人的结婚证;

  3、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4、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簿等;

  5、遗失结婚证件的申请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先取得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才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6、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人,现在国内居住的,须提供双方工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要列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

  7、1950年5月1日以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结婚(即所谓事实婚姻)的申请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以后才能到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

  三、结婚证丢失怎么办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如果结婚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1、需要申请补办手续。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 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 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2、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

  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结婚证在哪领,需要什么资料"等相关法律知识。大家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资料,然后到某一方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区或县民政局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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