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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结婚证要收回吗

更新时间: 2020-01-21 13:59:4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不论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还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结婚证都是要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准许离婚后发离婚证或是离婚证明。

因此,离婚后结婚证是要被民政局或法院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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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律师
张慧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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