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业主维权 > 业主委员会 > 业主委员会换届流程

业主委员会换届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28 18:34:30 人浏览

导读:

当出现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情形时可以按照规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之后按照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成员而言,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或者补助的,但是没有工资,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按照规定维护业主的权益。

  当出现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情形时可以按照规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之后按照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成员而言,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或者补助的,但是没有工资,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按照规定维护业主的权益。

  一、业主委员会换届流程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2.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在任期内辞职的,应当在全体委员正式辞职的30日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注:业主委员会应将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产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

  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本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一般为3-7天。

  二、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有工资

  业主委员会委员没有薪金但是可以获得补贴或者补助。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决定成立或者由业主大会决定成立的团体,受业主委托决定和执行共同管理中的一些事务。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般可分为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和聘任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如秘书等。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务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付出一些费用如通讯费等,因此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或者补助或者补贴。业主委员会聘请的工作人员因为不是业主代表,是受聘完成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因此业主委员会应当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合同,受聘人员享有工资报酬。居民委员会成员也是不享有薪金待遇的,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享有生活补助费,而无薪金报酬。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助或者补贴发放形式可以多样化

  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应当由全体业主分摊归集,业主委员会支付。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或者补助,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建议,由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助具体措施,不同的小区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可以一次性支付或者按月支付,也可以采取误工补贴的方式按照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项付出的时间支付。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不应当领取工资等薪金收入。但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工作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业主应当支付必要的补助。支付的补助金多少,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补助的具体形式,可以一次性补助,也可以按照工作时间补助。

  三、业主委员会几年换届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物业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住建部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业委会的任期一般为五年以内,具体年限由业主大会在《议事规则》中约定,但可以连选连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通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 [1]《议事规则》
  • [2]《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3]《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