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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2019-08-26已播放:3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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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收取物业费的主体是物业公司,且要办理《收费许可证》。因此,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没有收费的权利的。法律依据: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黎名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收取物业费的主体是物业公司,且要办理《收费许可证》。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8)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因此,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没有收费的权利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给您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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