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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合同和全日制有什么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12 17:10:03 人浏览

导读:

非全日制合同每天工作时间为四小时,全日制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非全日制合同可以口头订立,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且不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问题,全日制合同解除往往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金。

  非全日制合同每天工作时间为四小时,全日制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非全日制合同可以口头订立,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且不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问题,全日制合同解除往往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金

  一、非全日制合同和全日制有什么不同

  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快车提醒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非全日制合同如何签订

  企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也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当然,劳动合同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可以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体规定:

  1.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

  6.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三、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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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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