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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如何过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24 13:41:03 人浏览

导读:

共有房产过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带买卖合同、身份证、房产证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房屋产权转让,买方还需要到财政部门缴纳相关是税费包括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变更手续。

  共有房产过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带买卖合同、身份证、房产证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房屋产权转让,买方还需要到财政部门缴纳相关是税费包括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变更手续。

  一、共有产权房如何过户

  共有产权房过户需要双方持购房协议、身份证、户口本、房屋共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申报交易价格;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价格评估;缴纳交易费、工本费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房产抵押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抵押房屋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有的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的品种,有区别于二手楼置业贷款和一手楼贷款,在于客户已经拥有房产的所有权,而不是即将拥有。抵押房屋贷款需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不能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许的,要求抵押房屋贷款的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贷款发放方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发现违规,银行有权追回贷款。

  三、夫妻共有房产,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可以单独过户吗

  (一)如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应为夫妻两人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必然由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擅自处分的权利。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夫妻一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只影响到房屋能否顺利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物权变动的原因(即合同的生效与否)并不产生影响。因为合同生效与否,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无效条件,合同的签订是否为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共有房产如何过户的相关内容。从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共有财产都是需要双方二人带齐相关的资料一起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办理的。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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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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