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导读:
租赁合同很多时候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比如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害了第三人的权益。那么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六)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国法律中并未对租赁物没有登记租赁合同就不生效这一条款作出规定,所以主张租赁合同未进行登记从而租赁合同无效的说法并不成立。
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解除后,应当首先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进行认定,其后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一)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2、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2、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发现租赁合同无效后,发生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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