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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4 12:17:44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房产的种类是非常多的,不管什么类型的房子都要按照规定进行交易,那么你知道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房产的种类是非常多的,不管什么类型的房子都要按照规定进行交易,那么你知道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端州区鼎湖区城市户口,并在当地居住。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在肇庆城区范围内连续工作和居住5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住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二、经济适用房是什么产权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是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满五年后,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房的,需要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的差价,政府可以优先回购。

  三、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

  经济适用房在没有取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能用于租赁,满足5年条件后需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款项后可获得经济适用房产权,便可用于出租经营。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于经济适用房这一保障措施,我国政策法规有相关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的法律知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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