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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3 11:34:51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医疗事故,那么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我们是可以向医院索要赔偿的,那么需要鉴定,还会发生那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医疗事故,那么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我们是可以向医院索要赔偿的,那么需要鉴定,还会发生那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如下:第一,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的鉴定的委托;第二,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第三,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成员的1/2;第四,组织鉴定: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的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第五,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是需要双方当事人提供上述的材料,然后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不能提供上述的材料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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