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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臼一村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4 11:22:44 人浏览

导读:

政府单位由于建设需要有时候会征用村民的一些土地,对土地上面的建筑物进行拆迁并给与补偿,那么石臼一村拆迁补偿标准有多少?关于政府拆迁后给村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吧。

  政府单位由于建设需要有时候会征用村民的一些土地,对土地上面的建筑物进行拆迁并给与补偿,那么石臼一村拆迁补偿标准有多少?关于政府拆迁后给村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吧。

  一、石臼一村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要根据以下因素来确定:

  (一)被征收的房屋价值;

  (二)因征收房屋给被拆迁人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被拆迁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各地的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各地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被征收者应当服从政府对于拆迁的安排。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纠纷一般往哪个部门反映合适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三、拆迁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有政府的行政裁决:既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到本级法院。

  建议你先提行政复议,如果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改变了原裁决的话,你可以到上一级的法院对复议结果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拆迁程序、补偿协议有异议的话,又不想走法律程序,也可以到拆迁的监管部门去协商,比如政府部门、国土局、城建部等等。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石臼一村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行政单位给村民的补偿标准分别是建筑物的拆迁费和村民的安置费。如果遇到什么问题或者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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