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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费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0 10:12:39 人浏览

导读:

在诉讼的过程中,房地产纠纷案件中,诉讼费一般情况下是根据房屋市场价格来确定的。那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费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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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费多少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涉及财产纠纷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二、解除合同起诉状

  原告:xx,男,xx岁,汉族,住所地:电话: xxx

  被告:xx,男,xx岁,汉族,住所地:电话: xxx

  诉讼请求:

  (一)确认原告代理人傅XX与被告就厦门集美区路4号公寓楼1号楼202室、203室、301室、302室、303室等五套房产签署的五份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10年1月7日解除。

  (二)判令被告立即将上述房产恢复原状并返还给原告。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及相应的滞纳金,租金从2009年4月15日计至2009年1月7日为_______元,滞纳金暂计至2009年1月11日为____元(每天按逾期额的%计算)、应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四)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房产的占有使用费,从2009年1月8日计起按每月元计至被告将上述房产恢复原状并返还原告之日止。

  (五)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从2008年6月至2009年11月的物业管理费____元、公共维修基金为______元。

  (六)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6年4月8日,投资项目合同范本。原告全权委托处理址在厦门市集美区路4号公寓楼1号楼202室、203室、301室、302室、303室的五套房产的出租等一切相关事宜。2008年4月14日,傅XX将上述五套房产出租给被告用于经营“足浴”,相应达成了五份《房屋租赁合同》。规定:

  (一)各套房产的租金标准分别为,202室第一年每月租金_______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203室第一年每月租金____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301室第一年每月租金___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302室第一年每月租金____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303室第一年每月租金_____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

  (二)租赁期间均为2008年4月15日起至2013年5月29日止;

  (三)各合同均规定被告应提前并每一个月一次缴纳租金,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则每天按拖欠金额部分的2%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范本。

  被告一直拖欠自2009年4月15日以来的租金,拖欠的租金从2009年4月15日计至2009年11月15日为_____元,相应的滞纳金暂计至2009年11月15日为_____元,已经构成严重违约。经多次向被告催款,被告才于2009年11月16日支付了18万元款项,此款项尚不足清偿滞纳金。鉴于被告严重违约并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于2010年1月6日向被告发出《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函告》,单方解除上述五份《房屋租赁合同》,该函已于次日送达被告。另外,被告未支付从2008年6月以来的物业管理费及公共维修基金,截至2009年11月,被告拖欠物业管理费元、拖欠公共维修基金_______元。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贵院起诉,请判如所诉。

  此致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原告:

  特别授权代理人:

  (签字)

  20xx年____月___日

  三、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

  (一)出现不可抗力,因为出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得到实现的;

  (二)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之前,明确表达或者以其行动表明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债务;

  (三)其中一方当事人不仅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债务,并且在经过另一方当事人催告后,依然没有在合理的期限里履行的;

  (四)其中一方当事人推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费多少的相关知识,解除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费一般是50元到100元不等,可如果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还涉及到财产纠纷的话,这样一来的话,受理费就会根据诉讼合同标的额确定,最低是50元,其余超过1万元的部分,并且按照标的额的2.5%到0.5%收诉讼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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