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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 重整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1 11:47:37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破产程序有严格规定,在实践中公司如果经营不善面临倒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破产,但是在破产前如果债务人或者符合要求的出资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债务人就可以不破产继续经营,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破产法重整程序的相关问题。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破产程序有严格规定,在实践中公司如果经营不善面临倒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破产,但是在破产前如果债务人或者符合要求的出资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债务人就可以不破产继续经营,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破产法重整程序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破产法重整程序

  企业重整是指不对无偿付能力债务人的财产立即进行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一般来说,只要破产保护的申请一经提出和被批准,债务人即可以免于债权人(包括有担保债权人)的一切诉讼和要求。就法律程序而言,重整方案的制定、通过和执行是关键所在。

  二、重整程序的功能

  重整制度对于挽救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保障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而作为该制度具体实施主体的重整机构,显然必不可少。各国一般都在重整期间设置重整人、重整监督人和关系人会议取代原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上述三机构是公司重整期间的必设机构,重整结束后即行终止。除此之外,有的国家法院在裁定重整前,还可任命一个临时机构——检察人,负责调查公司是否有重整价值,并提出报告供法院参考。在法院驳回重整申请或做出重整裁定并列席第一次关系人会议后,即告终止,因此不将其列为公司重整的必设机构。

  三、重整程序具体内容

  重整是一种司法程序。重整机构开展重整工作,并不能任意为之,它需遵循一定的程序。这些程序大体包括:

  (一)提出重整申请

  公司法人的重整申请可由债务人、连续六个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债权人提出。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递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在破产宣告前提出重整申请,破产宣告后不得再提起。

  (二)法院对重整申请的受理

  (三)重整计划的执行

  重整人应在债务人协助下及时制定出重整计划草案,交由关系人会议讨论通过后,由重整监督人提交法院认可,经认可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及关系人产生约束力。重整计划的内容应包括:(1)债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债务清偿的期限和履行的担保及作出清偿的条件:(2)重整的措施:包括企业整体情况的处理、企业重新发展的资金来源(可借入资本、出售部分财产换取资金、股份公司可征得证券监管部门的同意增发股票或债券募集资金、或进行合理的资本置换);(3)重整计划的具体执行。

  重整计划由法院指定的重整人执行。重整人在执行重整计划过程中,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接受监督人的监督,违反此义务而给债务人或关系人造成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重整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是作为破产前的保护手段进行有效运作,股东和债券人进行协商后让公司避免破产又能使自身利益得到充分维护的制度,近年来公司重整制度的建立完善也越来越受国家重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的破产法重整程序相关内容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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