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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找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1 16:48:40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平时生活中作为消费者来说,如果在购物的时候受到侵害的情况,那么是可以积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的,那么我们应该找什么部门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找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在平时生活中作为消费者来说,如果在购物的时候受到侵害的情况,那么是可以积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的,那么我们应该找什么部门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找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找哪个部门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

  

  二、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应具备哪些材料

  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要提供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其内容如下:

  1、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2、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3、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等;

  4、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5、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三、消费者维权有哪些方式

  (一)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

  1、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

  2、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

  3、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4、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三)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四)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五)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找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消费者权益问题我们可以找工商部门、消费者管理协会等等进行投诉。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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