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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癌症误诊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11:36:11 人浏览

导读:

去医院进行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及时治疗,在确诊情况下使病情得以向好。误诊就是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病情诊断。就医院癌症误诊赔偿标准、误诊是医疗事故吗、误诊的判断标准,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去医院进行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及时治疗,在确诊情况下使病情得以向好。误诊就是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病情诊断。就医院癌症误诊赔偿标准、误诊是医疗事故吗、误诊的判断标准,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院癌症误诊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误诊是医疗事故吗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而在我们平时的诊疗活动中,误诊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由于目前医学科学水平和医院的技术条件所限引起,亦或是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所限,也可能是医务人员极度不负责所致,在第一种情形下,由于社会医学技术水平达不到准确诊疗的标准,盲目要求医务人员承担责任亦不现实,故在此情形下的误诊,并不属于我们常说的医疗事故,医务人员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在第二、第三种情形下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系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所造成,这种误诊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误诊的判断标准

  (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

  (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此外,《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法律要求医生对病人无选择权,而对急危患者的接诊受病情、医院医疗条件等诸多因素限制,误诊几率大增,即使误诊甚至造成不良后果也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医疗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又称闯红灯理论。

  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及时治疗,使病情能够向好的方面转归。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作是错误的。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医院癌症误诊赔偿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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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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