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怎么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怎么经济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30 10:31:26 人浏览

导读:

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正当的理由,否则的话就属于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

  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一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由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出,有人单位如果是无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补偿员工,要根据员工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补偿员工的。

  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我国劳动法规定,当用人单位需要辞退劳动者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赔偿,不满六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限越长,用人单位相应支付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同时员工不在劳动法规定的辞退范围内,那么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已经构成违法行为。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双倍的赔偿金额给员工作为经济补偿,即工作每满一年需向员工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三、单位辞退员工没有书面通知怎么办

  

   1、单位辞退员工,没有书面通知的,如果劳动者是属于无过失性被辞退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