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合同,但内容与他人的优惠相区别,不存在商业秘密。 如果不小心泄露,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20-02-14 11:48:1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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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合同,但内容与他人的优惠相区别,不存在商业秘密。 如果不小心泄露,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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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就是说,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应当包括四个构成要件:即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3、具有实用性、
4、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包括:
1、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商业秘密的行为;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商业秘密的行为;
3、违反保密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4、明知或应知该商业秘密,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违反保密约定获得,依然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2020-02-14 11: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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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密条款的期限不超过两年.
2.合同中未提及甲方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保密条款的违约金只有在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时候,才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你只是辞职不受此限制,你只需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就行.
4.离职后如果单位仍需你守此保密条款,需向你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合同里未提及,可由双方协商,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2020-02-14 11: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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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2)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  
(3)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  
(4)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  
(5)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  提示,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保密费和经济补偿应单独列支,不可取代。  
二、约定竞业禁止条款。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中一般应当设计竞业禁止条款,对核心员工流动作出约定。如禁止核心员工到同行业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相关职位,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等。  
三、应分人分岗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注意的是,与约定竞业禁止企业必须支付员工补偿金不同,要求职工保密企业可以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也可以不给经济补偿。无论企业是否给予经济补偿,只要签订了保密协议,员工就必须履行保密的义务。
2020-02-14 11: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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