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律师能告诉我,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哪些呢?没有申请著作权的作品是否能得到相关的保护呢?

更新时间:2018-08-25 07:23:44人浏览
问题描述:
哪位律师能告诉我,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哪些呢?没有申请著作权的作品是否能得到相关的保护呢?谢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127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又称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完成作品的人。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未参加作品创作而承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还包括决定以何种形式发表和在何时何地发表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有权署名,也有权不署名;有权署真名,也有权署假名(笔名)。作者也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与否,怎么修改以及是否授权他人修改,都应根据作者的意愿,不应强制。  修改作品与改编作品不同。这里讲的修改,是对作品内容作局部的变更以及文字、用语的修正。改编是指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将作品由一种类型改变成另一种类型(如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或者不改变原作品类型而改变其体裁(如将科学专著改写成科普读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作者有权保护其作品不被他人丑化,不被他人作违背其思想的删除、增添或者其他损害性的变动。这项权利的意义在于保护作者的名誉、声望以及维护作品的完整性。  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修改权是互相联系的,侵犯修改权往往也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2018-08-25 06:56:09
律师团队 咨询我
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0163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  
一、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二、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  
(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著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
2018-08-25 07:00:00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6290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2018-08-25 07:23:4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著作权的保护
著作权的保护
本文主要介绍的是著作权的保护的方法。
著作权保护知识
人浏览
您好,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多久
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多久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
著作权法
人浏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计算机软件,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
著作权
人浏览
著作权法保护哪些作品?不保护哪些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哪些作品?不保护哪些作品?
正文:著作权法保护哪些作品?不保护哪些作品?著作权法保护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
著作权
人浏览
您好,根据《条例》第14、l5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其死亡后的第50年的l2月3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若是发明专利权人未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发明专利的年费或者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
专利法
人浏览
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又称著作权主体。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完成作品的人。(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未参加作品创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著作权的客体具体包括如下:语文著作:包含文学作品(诸如小说、诗歌)、参考作品、评论音乐著作戏剧、舞蹈著作美术著作:包含了艺术作品,例如油画、素描、和雕塑摄影著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又称著作权主体。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完成作品的人。(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未参加作品创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幼儿园可以私自转让吗
幼儿园可以私自转让吗
幼儿园能否私自转让?答案是不可以。虽然幼儿园资产可以转让,但办学资质必须重新申办。转让过程中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确保合法性和规范性。
个人财产
人浏览
你好,发现后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必要时委托律师代理起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离婚后居住权怎么规定
夫妻离婚后居住权怎么规定
本文主要介绍了夫妻离婚后居住权的法律规定、居住权合同的内容以及离婚方式。居住权的规定主要依据合同约定,而居住权合同的内容则需双方协商确定。
居住权
人浏览
近年来,著作权保护已经逐渐世界性问题,由于中国已经假如WTO,国内法律制度必需符合WTO的相关经济规则,因此要解释著作权保护问题,必需要从国际立法谈起。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名称侵权怎么处罚
公司名称侵权怎么处罚
公司名称被侵权?别担心,法律有明文规定来保护你的权益。侵权人将面临多种处罚措施,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和罚款等。同时,行政机关也会采取措施加强企业名称管理,防止
名称权
人浏览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能否起诉?如何快速离婚?本文解答了这些问题,包括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的法律途径、再次起诉离婚的条件,以及快速离婚的证明方法。掌握这些,让您在处理婚
抚养费纠纷
人浏览
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职工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别担心,有小助手法律快车来帮你!本文详细解读了工伤赔偿的流程和老板不赔偿的后果,让你了解如何维权。快来学习,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吧!
工伤赔偿
人浏览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平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平怎么处理
遭遇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怎么办?别担心,你有权在认定书下发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本文教你如何申请复核、复核的条件和流程,以及事故认定证据的重新判断等
公平责任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