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有书面协议。姐都从未尽过赡养义务。由于当时没有书面协议

更新时间:2018-08-21 12:33:00人浏览
问题描述:
第一,我叫杨秀政,2兄2姐,排行第五,1999年,家中5人口头协商,由我照顾当时已是八十多岁高龄的父亲,然后将父亲房产给我。但没有书面协议。第二,我无微不至照顾父亲直至父亲90高龄自然死亡。其间,我兄,姐都从未尽过赡养义务。第三,由于当时没有书面协议,父亲也没有遗嘱,我该怎样最大化保护我的权益。第四,我赡养父亲有邻居,物管,保姆等多人的人证作为证据。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726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被继承人死亡没有留下遗嘱,其遗产通常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法定继承的话先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通常均分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018-08-21 12:21:3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6736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
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2018-08-21 12:25:53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559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述形式所立的遗嘱。由于口头遗嘱是以口述形式来确定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而非书面形式,且具有紧急性,在司法实践中较易产生纠纷,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所以有必要对口头遗嘱的效力及认定进行探讨。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对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要从口头遗嘱的四个要件上进行分析认定。  首先,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由于遗嘱继承是公民依法处理其私有财产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种要式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5)遗嘱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险时,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头遗嘱。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德国民法》第2252条规定,紧急遗嘱“在为遗嘱后经过三个月而被继承人尚生存时,视为未为遗嘱”。  《日本民法》也对此作了规定。由此可见,国外的民法中对紧急情况下所立的口授遗嘱,不仅规定了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依其他方式立遗嘱的条件,而且还规定了口授遗嘱效力的期限。我国继承法对口头遗嘱有效期未作时间规定,只是在条件上进行了限制。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确定口授遗嘱的效力时,不必考虑期限问题。这里所说的“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者不宜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当没有危急情况发生时,就不具备设立口头遗嘱的先决条件。所以,遗嘱人在通常情况下不能立口头遗嘱,即使立有口头遗嘱也是无效的。司法实践中常遇到农村中一些老人邀请家庭成员和村干部共同召开家庭会议,以安排其后事的形式所作的口头陈述。如果当时老人已处在危急时刻,可以认定为口头遗嘱;如果当时老人没有处在危急时刻,则不能认定为口头遗嘱。
2018-08-21 12:33:0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无义务赡养老人协议格式
无义务赡养老人协议格式
在赡养老人方面,有些人是有这一义务的,但是有的是没有这样的赡养义务的,这个在法律上有所规定,当然也是可以进行约定的,这个可以签订一定的协议,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
赡养
人浏览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赡养协议书范文
赡养协议书范文
赡养协议书需书写如下内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由谁来赡养老人、老人财产分配等内容。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
婚姻家庭
人浏览
没有书面合同行吗?
没有书面合同行吗?
合同有两种主要形式: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订立口头合同的好处是:简易方便,缔约成本低。实践中,口头合同是大量的、必不
其他合同知识
人浏览
赡养义务可以协议免除吗
赡养义务可以协议免除吗
「案情」原告李某,现年75岁,生有二子,李大与李二。1995年李某与李大李二就赡养与继承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李某免除李大的赡养义务,生老病死均由李二一个人负责;
婚姻法案例
人浏览
您好:能具体说明一下情况吗?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书面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书面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书面协议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人浏览
我国法律对口头协议的效力的规定有:1、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2、口头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国法律对口头协议的效力的规定有:1、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2、口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被继承人死亡没有留下遗嘱,其遗产通常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的话先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通常均分遗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违反赡养义务的法律责任1.违反赡养义务的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第一,有侵权损害事实。赡养人违反赡养义务会造成被赡养人无饭可吃、无房可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您好,有权利~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去劳动部门投诉,进而申请劳动仲裁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签订委托合同,具体费用可以当面协商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不同类型案件收费标准不同,看你是什么情况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对于运费支付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当事人按约定其相关法律规定支付运费,如对方拒不支付运费,还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购房合同和收据丢失避免损失应当及时补办。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房屋已做预售登记后,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