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土地使用权名字被莫名其妙规划到别人名下 土地使用权的名字是别人的 怎么去弄回我们自己的地皮

更新时间:2019-11-02 08:24:4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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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土地使用权名字被莫名其妙规划到别人名下 量地皮的时候 也没有通知我们 现在 土地使用权的名字是别人的 地皮上的房子还在 没有倒塌 请问 怎么去弄回我们自己的地皮我们家的土地使用权名字被莫名其妙规划到别人名下 土地使用权的名字是别人的 怎么去弄回我们自己的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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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属于我国《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章节中的第七十条至八十三条。其中按照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分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和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以上规定,小区内的围墙应该属于业主共有,如果还需要了解相关事宜,仔细阅读物权法的七十条到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就可以了。
2019-11-02 08: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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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在一定时期内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我国土地租赁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所有者即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这种方式习惯上称之为国有土地租赁或土地年租制;二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出租给另一土地使用者,这种方式习惯上称之为土地使用权出租。
2019-11-02 08: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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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纠纷,即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它包括农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害而引起的争执。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
  
(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
  
(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
  
(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
  
(五)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
  
(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
  
(七)因其他各种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瓜葛问题。
  
(八)因土地的征用、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而产生的权属争议等。
  
(九)乡镇集体企业建设用地,由于过去没有具体规定,需要重新给予核定。
  
(十)乡村公共事业或公益事业占有的土地,过去没有给过补偿,群众后来提出要补偿等问题。
  
(十一)1950年无偿划拨的荒山、荒坡、荒地等,当时未计算面积,并无规定地界,几经变迁,从而引起地权、地界的争议。
  
(十二)有的单位征用土地的证据遗失,无据可查,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
  
(十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因地界不清,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及城镇个人因地界不清引起的土地权属争议。
  
(十四)企业与企业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引起的土地属争议。
2019-11-02 08: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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