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承包土地村长有权收回吗?

更新时间:2019-10-29 11:07:46人浏览
问题描述:
老人去世后承包土地村长有权收回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0247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二、关于到期后的处理办法。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2019-10-29 10:53:30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839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较为严重。承包方出于自己的私利,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掠夺性或毁灭性经营,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对此,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发包方即村委会,是否有权就此收回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以维护集体利益?这是实务中颇为棘手的一个问题。若因此收回其承包地,势必就剥夺了其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利,也使其失去了生活的依托,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所以,村委会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和发包方,应时刻对发包出去的土地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管,不能让土地承包经营人擅自、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从而有效维护集体利益。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合同的监管力度,及时制止违法合同和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2019-10-29 10:59:5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9140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1、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
(4)承包期较长,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林地经批准还可以更长;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
(6)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有权提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要求;
(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2、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2019-10-29 11:07:4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村委会有权收回村民承包的土地吗
村委会有权收回村民承包的土地吗
我们都知道,法律规定一切土地归国家,村民也是没有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但村民可以对土地进行经营承包,那就有了经营权。但是,如果承包人由于对土地的经营不当又或者荒废了
农村土地承包法
人浏览
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以上海的无偿收回为例:上海市规划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人去世房产怎样继承
老人去世房产怎样继承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按不同的继承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第一类,遗嘱继承或遗赠。此种情况下,继承人要继承房产遗产
继承
次播放
村委会发包土地未经村民同意,承包合同有效吗
村委会发包土地未经村民同意,承包合同有效吗
近年来,海南农村土地承包中租期过长、租金过低、面积过大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突出,诉请法院裁决的此类案件量日益增多。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严重损
征地补偿案例
人浏览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有人向事龙律师咨询,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事龙解答:原则上不能继承,林地除外。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
人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1、家庭承包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后土地怎么变
农村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后土地怎么变
农村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后土地如果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
房地产
人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有权收回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必须有法定理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我国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只要家庭其他成员还在,就不能收回。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目前的土地承包关系是以家庭为主的,只要没有达到承包期限,发包方都不能收回土地。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期房交的定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根据《民法典》规定,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等导致无法签约,或双方对协议内容未达成合意,定金可退。售房人毁约需双倍退还,购房人毁约则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以租代购起诉退车的方法:1、在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提交起诉状,并根据被告的人数准备相应数量的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残疾人开店有以下优惠:一、营业税优惠方面。根据相关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同时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商铺未出租不直接减免物业费。物业费的缴纳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与商铺是否出租无直接关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无相关减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在没有合同特别约定的情形下,因为承租人不按照租赁物性质使用所造成的损坏由承租人承担。因非承租人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一般应由出租人维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照公司的章程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可以帮助您,具体什么情况呢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