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用人单位不安最低工资标准制作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9-09 07:17:3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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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不安最低工资标准制作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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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应当等于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少缴社保费,责任应由其承担。
缴费工资应当等于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少缴社保费,责任应由其承担。
2019-09-09 06: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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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在实践中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 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 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 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因此,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齐差额部分,如逾期还不补齐,那么就要加付差额部分 50%到100%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 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 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因此,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齐差额部分,如逾期还不补齐,那么就要加付差额部分 50%到100%的赔偿金。
2019-09-09 06: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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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2011年12月29日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到年底预计在1200万人以上,超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前的最好水平,创历史新高。2012年8月9日,1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广东省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
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9.9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
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8.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
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7.9元/小时;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
22.4%,执行地区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6.9元/小时;第五类标准660元/月,增幅
24.5%,由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6.4元/小时。
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9.9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
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8.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
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7.9元/小时;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
22.4%,执行地区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6.9元/小时;第五类标准660元/月,增幅
24.5%,由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6.4元/小时。
2019-09-09 07: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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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第20条规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第19条第1款的规定。”该款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最低工资率。”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2011年12月29日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到年底预计在1200万人以上,超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前的最好水平,创历史新高。2012年8月9日,1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第20条规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第19条第1款的规定。”该款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最低工资率。”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2011年12月29日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到年底预计在1200万人以上,超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前的最好水平,创历史新高。2012年8月9日,1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9-09-09 07: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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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可见,我国并不是实行全国统一的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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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拒不补足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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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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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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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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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做法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如职工代表与企业进行协商、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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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学校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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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退休金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各地标准不一。教师的退休金待遇计发标准=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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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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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可以离职,其他形式以公司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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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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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水木法律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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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对学生来说,学校私自规定放假天数不违法,但违规,如果学校不放假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机构投诉。对学校教师来说,在节假日继续工作的可以算加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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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相关的做工证据呢?具体可以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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