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有没有必要向单位提出工伤待遇的给付?
更新时间:2019-08-26 20:58:4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在一个事业单位上班的时候被人打伤至残,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打人方按十级伤残的标准已赔了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我是这个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在有效时间内做了工伤鉴定,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属工伤。劳动合同至今未满提前数月我自行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鉴定的时效即将到期,我想请问现在还有没有必要向单位提出工伤待遇的给付?(我自行与单位解除合同的时候我没有提出)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有没有必要向单位提出工伤待遇的给付?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5022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限。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工伤医疗期内,企业将按规定支付职工的医疗费用。
在工伤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解除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对于使用的劳务人员,则不能终止劳务合同。工伤医疗期内,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可得到病假工资或伤残津贴,单位不需对其护理负责。
在工伤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解除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对于使用的劳务人员,则不能终止劳务合同。工伤医疗期内,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可得到病假工资或伤残津贴,单位不需对其护理负责。
2019-08-26 20:57:02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7952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工伤保险有哪些项目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国际劳工公约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矫形设备供应和维修费用。不应由工人分担,医疗期也不应限制。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工伤医疗都是免费的;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这个标准,有的国家虽然有医疗保险,但是采取限制的办法较多。
2、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所谓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是因为伤者正处在医疗期,尚未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一旦做了鉴定或治疗超过一定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就视为永久完全丧失或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了。支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1952年102号国际劳工公约规定要有一个等待期,最低保障为工资的50%。1964年《工伤补偿公约》(第121号)规定不需要等待期,最低保障提高到60%工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是一种短期待遇,多数国家支付60%(工资的
2、3或75%)也有些国家支付100%。支付期限一般为26周至52周。
3、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项待遇是经鉴定为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支付的,为伤残抚恤金或伤残年金。属工伤长期待遇,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才予发给。多数国家支付的标准为工资的66%或75%,需要护理的一般都规定加发护理费。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一般是给予一次性抚恤待遇,一般最高为4年工资。
4、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是对轻度伤残支付的待遇。一般以永久全残支付的待遇为100%,部分残的按比例减少。支付方式视伤残程序而定,对于伤残程序达到一定界限以上的一部分人定期支付,最轻度伤残的一次性支付。
5、死亡待遇 此项待遇一般除丧葬费外还有遗属抚恤金或遗属津贴。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遗属抚恤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两部分。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均支付一次性待遇,一般不少于死者生前3年工资的收入。遗属定期抚恤金按照死者生前供养人口、年金等情况给付,标准为死者生前工资收入一定比例。《工伤补偿公约》规定一个标准家庭(夫妻加两个子女)最低标准为60%。
1、工伤医疗待遇 国际劳工公约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矫形设备供应和维修费用。不应由工人分担,医疗期也不应限制。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工伤医疗都是免费的;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这个标准,有的国家虽然有医疗保险,但是采取限制的办法较多。
2、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所谓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是因为伤者正处在医疗期,尚未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一旦做了鉴定或治疗超过一定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就视为永久完全丧失或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了。支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1952年102号国际劳工公约规定要有一个等待期,最低保障为工资的50%。1964年《工伤补偿公约》(第121号)规定不需要等待期,最低保障提高到60%工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是一种短期待遇,多数国家支付60%(工资的
2、3或75%)也有些国家支付100%。支付期限一般为26周至52周。
3、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项待遇是经鉴定为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支付的,为伤残抚恤金或伤残年金。属工伤长期待遇,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才予发给。多数国家支付的标准为工资的66%或75%,需要护理的一般都规定加发护理费。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一般是给予一次性抚恤待遇,一般最高为4年工资。
4、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是对轻度伤残支付的待遇。一般以永久全残支付的待遇为100%,部分残的按比例减少。支付方式视伤残程序而定,对于伤残程序达到一定界限以上的一部分人定期支付,最轻度伤残的一次性支付。
5、死亡待遇 此项待遇一般除丧葬费外还有遗属抚恤金或遗属津贴。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遗属抚恤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两部分。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均支付一次性待遇,一般不少于死者生前3年工资的收入。遗属定期抚恤金按照死者生前供养人口、年金等情况给付,标准为死者生前工资收入一定比例。《工伤补偿公约》规定一个标准家庭(夫妻加两个子女)最低标准为60%。
2019-08-26 20:58:4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旦员工在工作期间或者上下班途中遭受到人身损害,那么该员工就可以进行相关的工伤认定程序,从而来获得相关的工伤补偿,而为了更加明确赔偿等级,对工伤情形也有着具体的
工伤赔偿标准
人浏览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限。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工伤医疗期内,企业将按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在工伤认定中,工伤鉴定一直是非常重要的部分,那么如果鉴定的结果是工伤十级,应享受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那么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这个疑问,法律快车小编为
工伤鉴定标准
人浏览
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未评上伤残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工伤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措施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按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该鉴定结论的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对复议结论仍然不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别是7、8、6个月本人工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老板恶意扣工资,常见处理方式有:1.与老板协商解决;2.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3.寻求法律援助。选择方式时,可根据扣工资原因、沟通效果及个人情况决定。如沟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公司无故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其次,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最后,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要求赔偿。常见处理方式有:一、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二、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提起诉讼。选择方式时,可考虑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赔偿金额大小及证据充分性等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锯断手指确属工伤。处理方式有:1)及时申报工伤,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2)若老板不支付医疗费用,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选择处理方式时,应优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法律分析:一般需要住进保温箱的宝宝都是有特殊的情况,比如早产儿、低体重儿或者病危儿等,都是在报销范围内的,只是因地域、用药范围等不同的情况,报销比例不一样;最要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询问社保部门办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仲裁要求发提成。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原则上是不能报销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