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二亩地,有人要修房,我想土地使用权归我,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9-06-21 15:35:3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有二亩地,有人要修房,我想土地使用权归我,可以吗?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4973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下列人员可以为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
1、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一年生农作物种植、用于水产养殖的农业土地的公民;
2、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种植多年生农作物的土地、用于种植林木的土地、宅基地的公民、家庭户成员;
3、有权使用他人依照本法典和土地法的规定向自己转移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公民。
2019-06-21 15:32:16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556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一、对附加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的质疑根据法理,财产权一经合法取得,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权利人尽可自由处分,不受阻碍,因为处分权本身就是财产权的一部分。具体到土地使用权,权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自己开发利用该土地,也可以转让该土地给他人使用,何须人为以投资或开发进度为条件设置障碍?对于成片开发的土地,因出让的目的在于使成片土地获得初步开发、使生地变成熟地、为引进项目和作进一步开发提供条件,故要求成片土地在适度开发以形成工业用地或其它建设用地条件后方可转让,似可理解。但对于宗地而言,用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出让合同已经载明其开发用途和开发期限等,无论如何转让,出让合同的约束仍对用地人有效,为什么一定要投资25%以上才能转让呢?限制土地炒卖可能是设置转让条件的主要动因,但现在看来显然是下错了药。因为炒地之风盛行不是源于土地开发的程度问题,而是源于一级市场的管理问题,是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存在过大的升值空间的问题。实践证明,在已经将拍卖作为主要出让方式的地区,由于土地使用权在一级市场的价格与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基本相当,土地炒卖因无暴利可图而得到有效抑制,所以打击土地炒卖的当务之急是限制协议出让,推广拍卖出让,而不是设置转让条件、硬性要求完成投资25%以上后方能转让。极端的事例并不鲜见,即发展商在缴付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因资金原因无力继续开发,又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完成投资总额的25%而无法将土地转让给他人开发,虽双方有意,却法律无情,土地资源因此得不到有效利用,市场流通因此受到阻碍。当然,房屋预售时虽也涉及预售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但因出售的标的是房屋,法律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要求预售房必须达到一定的建设条件有合理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关于预售的商品房、其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规定并无不妥。值得注意的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转让”是广义的“转让”,其范围应包括买卖、赠予和其它合法方式如作价入股、继承等,其中赠予是没有对价的,继承可以是法定的,作价入股的目的可能就是为了实现前期投资包括前期25%的投资,如果硬性要投资25%之后才能赠予、继承或作价入股,既不必要,也不可能。因此,笼统地规定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后才能转让是不准确和不合理的。  
二、缴清土地出让金缴清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得以转让的前提条件,此规定见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
(一)款。按理,依出让合同缴交出让金是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没有缴清出让金,就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就不能认为受让人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当事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能转让土地使用权?但在实务中,地方政府为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或其他原因,常常同意发展商分期缴付出让金,在出让金缴清前,先向发展商核发土地使用证,在此情况下用地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恐难以其未缴清出让金为由否认其转让行为的效力,因为:
1、缴付出让金是出让合同设定的义务,依合同之相对性,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与义务只对合同的当事人有约束力,不能用来对抗第三人。政府不能以用地人未缴清出让金为由来对抗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
2、土地使用权证一经核发,其登记资料亦依法公示,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有充分理由对公示予以信赖,而无任何义务查知转让人是否已经缴清出让金,查知其拥有土地使用权即可。因此,用地人未缴清土地出让金,但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其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效力应当支持,政府可依出让合同向转让人追缴出让金。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用地人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因未办理出让手续和缴纳土地出让金,其转让时应报有审批权的政府审批,以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或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事宜。
2019-06-21 15:35:3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永久的吗?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永久的吗?
今天我们来说一说关于农村永久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很多人都不清楚农村的土地是不是永久年限的,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都是土地公有制制度,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是属于
土地使用权
人浏览
土地所有人及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成为权属争议的当事人,涉及争议双方的利益,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纠纷,即是指对土地所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
房地产
人浏览
七十年后,土地归谁?
七十年后,土地归谁?
在现今城市房价不断攀升的情势下,已经在城市中拥有一席之地的居民在暗暗窃喜房产增值的欣喜之余,对于自己所拥有的房产到底能够支配多少年,能否安全地传给自己的继承人等
房地产论文
人浏览
继承祖业,购买的旧宅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吗?
继承祖业,购买的旧宅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吗?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国土局1990年64号文《关于房地产登记发证计算土地使用年限的通知》),历史用地暂不计算使用年限。继承的祖业或购买的旧宅未办理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人浏览
下列人员可以为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1、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一年生农作物种植、用于水产养殖的农业土地的公民;2、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种植多年生农作物的土地、用于种植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确权吗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确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确权,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
房地产
人浏览
土地确权的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去法院起诉抚养费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去法院起诉抚养费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去法院起诉抚养费申请需要的材料是什么?本文详细解答,包括起诉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和诉讼证据等。同时,介绍抚养费法律规定细则,如给付时间、数额确定和支付方式等。
抚养费纠纷
人浏览
可以要求青苗补助费。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四个人合伙最佳股权分配比例
四个人合伙最佳股权分配比例
四人合伙股权分配需综合考虑出资、职责、贡献和风险承担等。本文详解股权分配原则、合伙协议法律规定及签订股权合伙协议要点,助您建立稳定合伙企业。
共同代理
人浏览
要看现在有无取得使用权的,没有的,属于国家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身份证到期了,不是必须要本人回本地办理,也可以在异地办理。本人已经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过指纹身份证或者已经在户籍系统录入过指纹资料;本人在居住证异地居住而且办理了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再续签返聘协议需要补偿吗
不再续签返聘协议需要补偿吗
返聘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本文详细解答了这一问题,并提供了相关法律依据。同时,也提醒在签订返聘协议时需注意的事项。
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
人浏览
关于什么内容呢?是与他人有经济纠纷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最新车祸赔偿标准
最新车祸赔偿标准
车祸赔偿标准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个方面,每个项目的计算方法和标准都有明确规定。了解这些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有助于受害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人浏览
您好,赶快报警。可能是诈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原单位工伤保险不给停怎样处理
原单位工伤保险不给停怎样处理
员工离职后原单位不停工伤保险怎么办?工伤保险制度有哪些内容?本文详细解答这些内容,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
工伤保险
人浏览
补护照需要当事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开护照遗失证明,再携带遗失证明、原护照复印件或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去当地人口出入境补办护照,并交纳补办费用。法律依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法人有年龄限制吗
公司法人有年龄限制吗
公司法人有年龄限制吗?法人设立有哪些条件?本文详细解读了公司法人的年龄要求、职务限制和设立条件,让你全面了解公司法人相关知识。跟随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一起探讨公
企业法人
人浏览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你的陈述,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具体也得结合事实、细节及证据的,可以与律师电联或面谈,由律师根据实际情况给与具体、准确的法律意见的,以规避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看主管部门的规定的v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您这边有涉及什么案件吗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