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陪护由谁负责,如家属负责陪护是否可得到费用补偿,标准如何算

更新时间:2019-04-08 02:43:0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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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陪护由谁负责,如家属负责陪护是否可得到费用补偿,标准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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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你的情况符合工伤条件;
二、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三、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四、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如单位未给你买保险,可以比照上述条例执行;
六、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9-04-08 02: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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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护理条件单位不护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是指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工伤职工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单位应当派人护理或者支付护理费。是否需要护理,一般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建议,单位核准。工伤职工与单位就是否需要护理存在争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用人单位不派人护理或者支付护理费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五项至少一至二项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4.
1.5生活自理障碍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a)进食:完全不能自主进食,需依赖他人帮助;
  b)翻身:不能自主翻身;
  c)大、小便:不能自主行动,排大小便需要他人帮助;
  d)穿衣、洗漱: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e)自主行动:不能自主走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a)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
  b)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或四项需要护理;
  c)部分生活自理障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或两项需要护理。
2019-04-08 02: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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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并不是住院才有的报销,吃药检查报不报销具体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报销比例如何?  由于各地规定不同,以北京为例进行说明。  城镇居民报销比例:  新农合报销比例:  【备注】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3、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共30万元。
2019-04-08 02: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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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引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六、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2019-04-08 02: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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