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更新时间:2019-04-04 13:59:36人浏览
问题描述: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243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法律规定,在员工上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公司应该申报工伤,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然后赔偿;如果停工留薪期间没有发工资,否则,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也可以直接免费咨询电话
2019-04-04 13:31:44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7138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019-04-04 13:36:1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9530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同时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工伤赔偿,但是医疗费不能重复赔偿。所以在工伤认定前,医疗费可以由交通事故肇事方按责任比例承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年12月28日,[2006]行他字第12号)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2019-04-04 13:46:4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432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关于工伤事故可否双赔,《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就浙江省而言,一般遵循等额补偿原则,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劳动争议指导意见》第37条规定:“劳动者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工伤的,一般应先向侵权人请求民事侵权赔偿;如其就民事侵权已实际获得相应赔偿,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在工伤待遇总额内补足工伤待遇。  因侵权人逃逸等原因,劳动者无法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依法先行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其向侵权人主张后实际获得民事侵权赔偿的,可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按总额补差的办法结算;其向侵权人主张后仍不能实际获得民事侵权赔偿的,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应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相关费用后,可以向民事侵权人进行追偿,人民法院可视情追加劳动者为当事人。在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劳动者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后,劳动者又向侵权人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追加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为当事人,使其依法行使对侵权人的全部或部分追偿权。
2019-04-04 13:59:3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解决实践中的相关问题,作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规定,尤其在简化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工伤认定程序和强化对未参保职工的权
劳动工伤
人浏览
201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的四种情形。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上下班路上受到抢劫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路上受到抢劫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路上受到抢劫身亡不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
工伤赔偿
人浏览
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工伤认定范围
人浏览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否一律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否一律认定为工伤
关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否一律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则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是基于最大限度地保护
工伤认定标准
人浏览
关于工伤事故可否双赔,《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就浙江省而言,一般遵循等额补偿原则,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劳动争议指导意见》第37条规定:“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工伤赔偿
人浏览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劳动者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认定我工伤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劳动者以上下班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视同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其他证据证明上述事实的,也可以。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属于工伤。
全部1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的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实践中,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和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县城或县属镇的税率为1%。
税法
人浏览
按目前的规定,还可以认定为工伤,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税法
人浏览
合同期满后,您有权依法获得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基于您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若您的权益受到侵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对于自用的店面房,通常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计算房产税;对于出租的店面房,通常按照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法定税率是12%。
税法
人浏览
讨薪有以下途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有欠条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是: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税率为10%,以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计税的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
税法
人浏览
可以等到黑名单的时效过了,也可到吊销执照的工商所,申请办理被吊销执照的注销登记,在此同时申请删除黑名单。工商局的黑名单,是工商局的网络系统,根据企业违规情况,依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有形动产租赁税率17%,不动产租赁税率11%。房屋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是11%,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减
税法
人浏览
你好,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法律分析:医保的报销比例为:第一报销比例大约在85%。第二,如果超出基本限额,那么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安徽达宁律师事务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不可以随意调整薪资。单位不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工资额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未按合同来支付劳动报酬,是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企业有权制定职工晋级增薪、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多久了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