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已经请假休了三个月的病假,请问我最多可以请多久的病假呢,还可以请其他的假吗?
更新时间:2019-05-08 13:20:32人浏览
问题描述: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8050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国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 3869-83)中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 。
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 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 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
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 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25,为Ⅲ级;大于25,为Ⅳ级。若需了解某工种劳动强度的 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地测量和计算。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国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 3869-83)中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 。
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 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 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
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 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25,为Ⅲ级;大于25,为Ⅳ级。若需了解某工种劳动强度的 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地测量和计算。
2019-05-08 12:52:24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553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劳动者生病用人单位无权不批准。劳动者享受健康权,这是基本的人权,劳动者生病请病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但是,如果劳动者确实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无权拒绝。 那劳动者可以无期限的请病假吗?答案是否定的。劳动者根据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享受一定期限的病假时长。也就是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019-05-08 12:56:50
咨询我
已帮助11988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19-05-08 13:12:12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8765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与辞职不同,离职的概念大致分为申请离职和自动离职两大类。这里主要讲是申请离职,是指由于一定的原因,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离开职务或岗位的要求,在离开岗位的事由消失后,再行回到原来的岗位或职务进行工作,当然也可以申请调动工作到其他单位。
2019-05-08 13:20:3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职工请病假是否必须先使用年休假
王某是某公司职工,1999年即到该公司工作。今年2月,王某因患重感冒,向单位提出休息5天。单位审查其病历后,同意了他休病假的请求。今年7月,王某向单位提出休公休
工时休假
人浏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试用期没过可否休病假
试用期没过可否休病假【案例】小李被某中日合资公司聘为日语翻译,双方签订的3年期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3个月。半个多月后,小李因患胃溃疡病造成胃出血,住院治疗2个多
工时休假
人浏览
员工请病假:公司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关于病假:公司应该支付病假工资法律依据: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
工资福利
人浏览
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叫工龄连续计算法。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请事假一个月由自己承担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实践当中看公司自己的规定。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一般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标准,但是公司有相关制度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可以。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未代缴个人所得税是违法行为。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并尽快与公司沟通,要求补缴税款。如公司不予理睬,可考虑法律途径维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期间工资应正常发放。具体发放方式可与公司协商,一般按原工资标准或天数计算。若公司不支付,可考虑法律途径维权。选择处理方式时,建议优先考虑协商,协商不成再寻求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除了法律途径,你还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协商,寻求和解。可以提出分期付款、以物抵债等方案,争取让老板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协商达成的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九级单位以旷工为由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除存在过失性辞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您好,工伤案件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和劳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离职手续,是用工的单位的义务。若用工单位拒绝办理,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属于法律范围,是否道歉需要你方自行决定的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可以收集下证据,走诉讼程序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