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人员已把集资房卖给一非单位人员,原单位人员是有房产证的,请问我现在也是非单位人买下集资房有什么问题吗?

更新时间:2018-09-21 12:55:18人浏览
问题描述:
一单位人员已把集资房卖给一非单位人员,现我准备从非单位人员那买下集资房,原单位人员是有房产证的,非单位人员只有公证过,请问我现在也是非单位人买下集资房有什么问题吗??需要注意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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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
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买房后如果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三大风险:
1、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这就不能排除存在开发商以该土地使用权“大证”向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
2、不办理土地证,有的单位可能会非法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3、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权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此外,购房者有了土地证之后,当开发商违反规划,擅自将绿地或者其他公共面积进行商业开发时,购房者有权说不。
2018-09-21 12: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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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因此,买卖二手集资房需要交纳的税费有:  
1、契税:成交价格的
1.5%,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契税需要按照成交价格的3%交纳;由买方交纳。  
2、印花税: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作为印花税。  
3、个人所得税:凡是房产交付时间不足2年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两种交纳方式:  
(1)适用于可以提供房产原价值凭证的:(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  
(2)适用于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的:房产实际成交价格的1%。  如果房产已经满5年的,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免交,否则依旧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业主在出售该房产当年内计划再行购置房产的,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先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将个人所得税交纳,在1年内重新购置房产后将相应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退还。  
3、营业税:凡是房产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2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
5.5%的营业税,满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
5.5%的标准交纳;  
4、转让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或者,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该价款由卖方支付。
2018-09-21 12: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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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取得全产权房产证的集资房可以上市交易,可以正常过户。  集资房是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单位集资建房按性质来说是一种保障性住房,是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的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
只有取得全产权房产证的集资房才可以上市交易。
2018-09-21 12: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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