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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9-01-02 18:00:0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土地出让金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权者,并由土地使用权者按规定的标准向国家缴纳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

土地出让金的具体数额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的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收取,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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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凡律师
主任律师
陈平凡律师

湖南-长沙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损害赔偿、建筑工程、知识产权、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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