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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更新时间: 2021-12-28 16:54:2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协商一致、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比如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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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彩律师
主办律师
钟彩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综合、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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