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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房层他项权证件归谁

更新时间: 2021-03-05 09:37:4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证件归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持有。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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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炎律师
合伙人律师
张文炎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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