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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违约怎样承担责任

更新时间: 2020-05-28 11:33:4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卖房人根据房屋情况分为开发商、二手房房主,这两种情况下,卖房人的义务和违约情况各不相同,导致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以开发商卖房为例,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包括商品房销售方式、房屋基本情况、交付时间和条件等,均包含卖房人的义务,如开发商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将需要依法和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明确了具体违约情形、规定了可以解除和要求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因此,卖房人违约情况下,需要根据其违约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判断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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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春艳律师
主办律师
虞春艳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公司企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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