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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抵押的房子有什么风险

更新时间: 2023-12-20 18:14:12 0人浏览
租赁抵押的房子有什么风险
律师解答
租赁抵押的房子的风险有:房子经抵押登记有效设立抵押权后出租的,该抵押权可以对抗租赁关系,承租人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保护。
法律为保护设立在先的抵押权,允许将房子价值最大化出售从而最大限度地偿还债务,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承租人不能请求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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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帮明律师
主办律师
李帮明律师

山东-临沂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行政纠纷、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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