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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转让税费怎么算的

更新时间: 2023-12-19 15:23:45 0人浏览
安置房转让税费怎么算的
律师解答
安置房转让税费如下:
1、交易手续服务费:6元左右每平方米。
2、登记费:80元左右每套。
3、土地收益金: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
4、个人所得税: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5、契税:税率为3-5%。
6、印花税:税率0.5‰。
7、增值税及附加:税率为5.6%。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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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巧霞律师
主办律师
李巧霞律师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房产纠纷、继承、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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