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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有生育津贴吗

更新时间: 2023-07-27 16:28:11 0人浏览
人工流产有生育津贴吗
律师解答
人工流产有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其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的申领程序如下:
1、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
2、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流产证明;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
3、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在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省直生育保险,按时申请待遇,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将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4、受理和受理保险待遇申请后,医疗保险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书面告知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将打印《生育待遇核定表》给单位和申请人。
5、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单位可凭《受理回执》到医疗保险部领取《生育待遇核定表》。
6、待遇核定后的第二个月10日前,省社保局一次性将核准后的生育待遇拨到单位,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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