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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否能当作在某单位工作的证据材料

更新时间: 2023-07-17 09:00:23 0人浏览
社保是否能当作在某单位工作的证据材料
律师解答
社保缴费记录能当作在某单位工作的证据材料。其他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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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金凤律师
合伙人律师
时金凤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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